大皖新闻讯 7月13日,记者获悉,为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法治体系,安徽拟修订《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以下简称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须在生产、经营等关键环节安装智能化监控设备
当前安徽省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约98万家,其中持证主体约40万家,全省共有市场监管人员约1.2万人,其中从事食品安全监管约5500人,人均监管主体约180家,传统人工监管模式难以实现全覆盖、精准化监管,有必要通过立法推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餐饮服务连锁企业在生产、经营、贮存等关键环节安装智能化监控设备,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对此,草案征求意见稿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从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到食品生产经营和消费全链条全过程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推进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的应用 ,实施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保障。
草案征求意见稿明确,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餐饮服务连锁企业应当在生产、经营、贮存等关键环节安装智能化监控设备,并确保设备的安装与运行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和管理要求。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须实时公开加工制作过程
当前,无堂食外卖等新型网络餐饮业态风险高发,通过立法要求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实时公开加工制作过程,可将后厨操作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倒逼经营者规范生产经营行为,补齐网络餐饮监管短板,筑牢食品安全防线。